一、采购项目名称
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车库卷帘门采购项目
二、采购内容
1.电动卷帘门3个及相应电机安装(电动电机需满足遥控控制升降,提升高度不低于5米);
2.三个车库地基下沉、混凝土基层填平;
3.三个车库内白色水泥漆粉刷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四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五、响应文件编制
响应文件应满足公告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,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准确、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,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。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,所提供材料均需盖章:
1.报价表;
2.报价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。
上述材料需用信封装好、封口处盖章、确保密封。
六、供应商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
截止时间:2025年6月24日17:00(北京时间);
地点: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楼办公室。
供应商应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七、评标方式
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,项目预算价45000元作为最高限价,报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林先生;
联系电话:0591-83362836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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