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采购项目名称
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大楼灯具采购项目
二、采购内容
序号 |
标的名称 |
尺寸(厘米) |
数量(个) |
色温(开尔文) |
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|
预算价(元) |
1 |
嵌入式平板灯 |
120*20 |
73 |
6500K |
否 |
30000 |
2 |
LED圆形吸顶灯 |
48 |
31 |
6500K |
否 |
|
3 |
嵌入式LED筒灯 |
12.5 |
144 |
4500-6500K |
否 |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四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五、响应文件编制
响应文件应满足公告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,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准确、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,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。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,所提供材料均需盖章:
1.报价表、报价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上述材料需用信封装好、封口处盖章、确保密封;
2.报价人需提供1个LED嵌入式平板灯样品。
六、供应商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
截止时间:2025年6月24日17:00(北京时间);
地点: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楼办公室。
供应商应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七、评标方式
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,项目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,报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林先生;
联系电话:0591-83362836 ;
联系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五楼办公室。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